农村危房改造是党中央、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,用于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、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。
一、补助对象
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(C级或D级危房)的建档立卡贫困户、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、低保户、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。
二、补助标准
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,政府补助为辅,标准为:建档立卡贫困户、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、低保户、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2万元,修缮加固户均补助0.6万元;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1万元,修缮加固户均补助0.4万元。
三、资金发放
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结束,经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竣工验收合格后(县主管部门抽查),分别在镇政府、县民生、县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,由县财政部门直接将补助资金发放到改造户“一卡通”账号。
四、申请程序
农村危房改造按照户主自愿申请、村民代表大会评议、镇审查、县核准的程序进行申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