戴 瑞

县委书记

主持县委全面工作。
戴瑞,男,汉族,1973年12月出生,安徽宿州人,研究生学历,法学硕士,1996年6月入党,1996年7月参加工作。
  1996年7月安徽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分配至合肥市司法局任科员;1997年4月省政协办公厅秘书处科员(其间:1997年4月—1999年2月 阜南县曹集中学支教锻炼);2000年9月省政协办公厅秘书处、综合处副主任科员;2002年8月省政协办公厅综合处主任科员(其间:1999年9月—2002年7月省委党校法学专业研究生学习);2002年9月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、立案庭主任科员(其间:2003年6月获得安徽大学诉讼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);2004年4月团省委宣传部主任科员;2005年8月团省委宣传部副部长(其间:2006年7月—2006年12月挂职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信用管理处副处长);2007年9月团省委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副部长;2008年12月团省委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;2009年1月团省委常委、团省委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(其间:2009年9月至2010年1月参加省委党校第25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);2011年10月和县县委副书记(正处);2011年11月和县县委副书记(正处)、县委党校校长;2013年2月和县县委副书记(正处)、县委党校校长、兼任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(其间: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参加省委党校第33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);2014年1月和县县委副书记、代县长,县委党校校长、兼任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;2014年2月和县县委副书记、县长;2018年3月和县县委书记。